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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培训

  • 发布日期:2018-07-03 14:3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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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保育员培训

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项目背景:
近年来,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可忽略的地位,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家长们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聘请保育员对孩子进行早期的科学护理和教育,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培训内容: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和特点;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护理,意外情况的急救处理;婴幼儿营养与喂养;早期教育与智力开发,婴幼儿游戏设计、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制定;感觉统合训练。

培训对象:有爱心和责任心,有志从事亲子、早教机构及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0-3岁婴幼儿父母、长辈们及看护人。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中等以上学历。
凡年满18周岁,想让自己的职业规划更完善的人员;二、有志从事或准备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 
想学习育儿知识并为自己将来创造更佳就业机会的“准父母”们。

鉴定方式:分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学历复印件,报考高级需有中级证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

培训费用:初级 1400元/人 中级1850元/人 高级2200元/人。

报名条件:

 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4、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

 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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