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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旅行签证的申办条件及要求
    2018-04-17 15:35  点击: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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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需申请B-1/B-2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以及在外大陆架区域的船舶上工作的海员符合申请B-1签证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某些外国公民可能无法申请美国签证。如需了解有关上述法案和具体不符情况的更多信息,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如有可能,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请勿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使/领事馆递交任何支持性文件。

    联系方式
    公司:东方亚冠签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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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武志强(先生)
    电话:17636276845
    手机:17636276845
    地区:北京
    地址:东城区建国门雅宝路华声国际大厦
    QQ:1614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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