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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民办协会设立条件、基金会设立条件
    2019-07-21 15:25  点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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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民办协会条件、基金会设立条件   于经理   I56-oo8I-2782

    设立民办协会条件、基金会设立条件   于经理   I56-oo8I-2782


    北京的民办基金会、协会、研究院的设立都是由民政局批复的。向工商设立会领取营业执照民政局领取的是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北京协会基金会设立条件:

    1. 基金会和协会的设立必不可少的就是人员

    首先您要有一位有北京户籍的董事长(董事长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

    其次是秘书长

    然后是监事

    在然后是董事

    最后是财务(要有会计证)

    人员3分之1要有北京的户籍



    2. 一个基金会的成立就要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区帮助他人(我们可以帮您找资金方)

    所以您要有不少于800万的注册资金存在民政局给您开立的指定账户上

    基金会设立的时间差不多在60个工作日左右那么这800万就要在账户上60个工作日左右

    很多人问我那基金会成立我这800万可以取出来吗?

    基金会里面的钱不能直接取出、只能用于基金会的固定支出,而且每年的年审是要看见的


    3. 成立一家基金会您务必要有要有一个大概的规划

       您要有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



    4. 成立一家基金会您要有一个办公的地址

       您要提供一个实际的可以核查的地址



    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华夏启商(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主做民办非企业设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业务。

    公司承诺:

    价格透明:直接资源、对接法人

    资源真实:原件在手、随时可看

    专业团队:专办专事、专业高效

    流程清晰:办事透明、可去现场

    信息保密:绝无泄漏、绝不外传

    合法安全:专业律师、遵纪守法

    快捷简便:专项专办、绝无拖拉

    后续跟进:持续跟踪、绝无差错

     

     

    设立民办协会条件、基金会设立条件   于经理   I56-oo8I-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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