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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新规定,停止圈地收费现象-中安在线

  • 发布日期:2018-04-19 10:3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汽车之家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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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画个圈圈就收费,往后可能行不通了,最高罚款5000元!今天,市走运局联合相关部分就《昆明市机动车泊车场处理办法(修订)(寻求定见稿)》(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召开听证会。在此次听证会上,最受人注重的拟规矩就是“未批设路内暂时泊车泊位最高罚5000元”。

以前

“圈地收费”乱象 本源在于路权不清楚

据查询,到现在,经市政府授权设置,由国资公司处理的“国资泊车”泊位大约为1.1万个,占主城核心区暂时泊车泊位的1/5,其他均为未授权的占道泊车。私划泊车位、随口要价、收费不照顾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乱象的“病根”安在?新规将怎样处理这一恶疾?

“画上一道线,雇上俩工人,就初步收费,这不是捡钱吗?”王先生说起自己“被收费”的履历,口气中颇有不满。正本,近来,王先生到官渡区政府就事,把车停在了季官路一个黄色划线车位上。王先生说,泊车时没有人,脱离时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没工装没证件,上来就要钱。王先生质疑,作为公共路程,凭什么被这些人画上线就毫不避讳地收费

王先生的感触不是特例,除了路内泊车,一些居民区附近的路侧泊车场,也成了“圈地收费”的“香饽饽”,记者造访发现,广泛存在晚上只收费不照顾、不按标准收费等问题。

在河宏路某小区门口划了一整排黄色泊车位,见记者的车预备停靠,一名身穿保安服的收费人员就迎了上来。“每小时5元,一天15元封顶。”见记者有些踌躇,他就说,“这条路上车位少,并且国资收费比我这高多了。假设你就住在附近小区,也可以挑选包月,这样更合算。”

但一位在此长期包月的市民诉苦道:“咱们按月交260元,但晚上10点往后看车师傅就不在了,没人看车为什么还要收费?”

而离此不远的陆家路近1公里的两头都用黄线划出了泊车位,当有车停放时,收费员就把一张单子夹在挡风玻璃上初步计时。单子上写有“陆家路社区车辆占地费”字样,上面赫然写着:“车辆及车内物品被偷盗受损概不担任。”

那么,这些“非国资”泊车位是否归于合法赞同的,由哪个部分赞同?《处理办法》出台后,这些非国资泊车位要怎样处理?

其实,早在2012年,市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标准昆明市中心城区路内暂时泊车泊位处理的施行定见。其间指出,明晰交警部分为昆明市市政路程路内暂时泊车泊位设置阅览主体;关于路程产权联系杂乱,没有移交或移交有困难的规划市政路程,由市走运局进行阅览备案,将施行规划内路内暂时泊车泊位特许运营权注入资产处理公司共同运营处理。

在之后文件中,又作出规矩:经收拾清楚后,产权仍归于开发商、小区业主等其他利益主体但已纳入城市路程处理的,应到交通运输部分备案。

已然办法早有了,为何乱象并未休?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正本的规矩,市政路程由于划定边界比较迷糊,不分移交和没有移交的,只要是路程上面的都应该是交警部分处理。但交警部分认为,在实践法则进程中这样处理是有难度的,由于关于市政路程,他们有明晰的法则权,但关于产权不清楚的非市政路程,其管辖权掩盖不了。

事实上,关于非市政路程的产权判定很困难,由于路程的产权主体比较杂乱,有的是物业公司,有的是开发商,还有的是社区,产权不清楚,处理就无从谈起,划定泊车位等作业也无法打开。许多小区和片区,当时是托付开发商缔造的,路程建成后还没有移交,由于移交就带来美化、保洁、教育等问题。

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每个有车市民的福利都因此受到了危害,某些行政单位或许某些利益相关者看似获得了长处,但他们自己开车出行也要忍受泊车紊乱带来的不快。

往后

不留真空地带 不论产权全部纳入处理

记者注意到,不同于以往规矩“区别对待”,此次听证的《处理办法》则“天公地道”:全市路内暂时泊车泊位包括政府管养和开发商代建没有移交的城市路程,以及开放式小区具有公共特色的路程上设置的暂时泊车泊位。路内泊车要遵循全市共同的原则,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担任全市路内暂时泊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违章泊车的处分,未经赞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销路内暂时泊车泊位设备或许占用路内暂时泊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

交通运输有关部分一位担任人标明,“新规”不论产权,全部纳入处理,不留真空地带,从最大程度上根绝乱象的发作。

这位担任人建议,此前文件规矩非市政路程应到运管局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强制规矩,行使力度缺少,应该在此次《处理办法》中进一步明晰非市政路程的处理单位、报批程序等事项。

昆明市国资公司一位担任人标明,当时泊车收费被咱们诟病,归根到底是经济利益推动收费,为收费收费

值得注重的是,此次听证的《处理办法》还对路内泊车泊位做出了新的规矩。除了要求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符合区域路程泊车总量控制要求,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情况、车辆通行条件和路程承载才干相适应等外,往后的路内泊车泊位将共同为白色实线线框加标识,专用泊位为黄色虚线线框加标识和其他特别辨认线框,免费泊位为蓝色虚线线框加标识。

对此,也有市民建议,一旦新标准施行后,相关部分应该将黄色标线打磨铲除洁净,防止因“误入歧途”被交警部分罚款。

关于泊车难,家住船房小区的车建议先生,最实践的感触就是,白日出门交通拥堵,马路好像泊车场;晚上回家泊车困难,兜兜转转找不到泊车位。

市走运局2016年的一份查询数据闪现:全市建成区规划共有正式泊车泊位约90.25万个,其间居住区夜间空置泊位37.8万个,存在许多空置泊位,设备与需求不匹配情况较为严峻。

“一边是泊车难,一边却又是许多车位空置,能不能盘活这些资源?”采访中,不少市民这样呼吁。这次,《处理办法》做出了规矩: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在泊车泊位与泊车需求出色的小区周边,根据路程交通条件可以设置路内夜间时段性泊车泊位,并完善停放规划、时段等公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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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有路程泊车位

收费归全体业主全部

除了路内泊位,《处理办法》中还有一条拟规矩非常引人注重,那就是“运用小区共有部分设置泊车位的,收取的泊车费用归全体业主一同全部”。

事实上,这条规矩并不新鲜,由于根据物权法,占用业主共有路程停放轿车的车位,属业主一同全部;这就意味着开发商、物业公司不得将车位收费所得占为己有;假设需求收费的,在扣除必要处理费后的所得款应归于全体业主共有。

记者造访后发现,昆明的许多小区,私家车数量远超小区缔造之初规划的车位数量,为处理泊车难,一些物业公司将小区公共用地变成泊车位,并向业主租赁收费。但不少小区物业占用公共空间所收取的费用,俨然都成了小区物业的隐形收入,并未和业主同享。

市民徐女士标明,她早年问询物业公司作业人员,希望发布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作业人员以担任司理不在为由回绝回答。

但物业方面好像也有不少“苦衷”。“假设小区泊车费不能收取,不交由物业公司分配,估量不知会有多少公司要撑不下去了。”城建物业湖畔之梦分公司司理李建友告诉记者,许多小区物业处理费多年未变,但物业人工、公共设备的维护、处理等许多本钱添加很快,物业费都存在必定缺口,只能靠运用公共区域的收费来补助。

而关于《处理办法》规矩的“收益归全体业主运用”,他认为,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法则规矩,路面维护、交通引导、卫生保洁都需求钱,这些钱终究仍是花到了业主身上。

虽然这些钱的确有可能是花到了业主身上,但进程不透明,业主对此广泛有疑问。怎样让《处理办法》的相关规矩真实落到实处?

对此,交通运输处理部分担任人标明,《处理办法》是从法则层面进一步明晰界定了这一行为,但实行效果并不是《处理办法》所能决定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按照《物权法》及《物业处理法则》相关法则法规规矩,占用业主共有的路程或许其他场所用于停放轿车的车位,归于业主共有,在扣除必要的处理、维护等相关本钱外,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一同全部,这个毋庸置疑。

孙文杰认为,现在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物业和地产公司签定前期物业效力协议、业主和物业签定相关协议中应该进行明晰,哪些由物业公司运营处理;假设没有作出说明的,从法则角度而言,扣除本钱之外的收益都应归全体业主全部,不过《物权法》只是指出归属,在归属的基础上,对这部分运营所得怎样进行处理,还需求进一步明晰。

关于共有部分进行运营所得的结余部分如需动用,孙文杰建议,已成立业委会的共有收益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运用方案,经主管单位供认后,在共有收益独立账户中支取并对共有收益情况进行公示;未成立业委会的,物管企业可将物管区域内的共有收益单列账户处理,用于改善物管区域的共用设备设备和打开业主公益活动缺少的部分并进行公示。

一位业内人士标明,小区泊车收费也是一种商场行为,由于每一个小区的情况都不相同,施行“一刀切”的处理并不实践。因此,关于公共用地泊车费怎样收、收多少、用在哪,最好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大会一同洽谈后,以合同的方法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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