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提档,审批需要三天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3条第1款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因此提档的审批期限为三天,从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算。 过户流程: 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车管总所领取。 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