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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种类及成立的条件

  • 发布日期:2022-08-21 21:4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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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的种类及成立的条件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种类大致可分为:

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

现在会计事务所是比较流行的,很多公司需要做账,但是一些小公司单独请会计的成本太高,所以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需求量大。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是什么?
  1、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会计事务所,其合伙人需要具有2名及以上;

  2、申请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事务所,其合伙人需要具有15名及以上,并且其注册的会计师需要具有60名以上,另外其合伙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并且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而且其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欺骗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5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申请设立会计事务所需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4、申请设立会计事务所必须设有会计事务所的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另外拟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会计事务所相同或相似,也不得使用违反公共利益或有误导性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名称;

  5、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其中设立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的,必须由执行会计事务所的1名合伙人担任;

  6、申请设立会计事务所其合伙人必须在境内有稳定的住所,并且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

  7、以现场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取得商事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注:申请人在申请商事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前,请先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链接:acc.mof.gov.cn)进行字号查重(设立分所无需查重)。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不得使用与已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同或者相似的名称。

  (2)网上申报与收发文窗口受理申报同步进行。

  (3)审批人员进行形式审查(核对原件),发放受理回执。

  (4)受理后公示,公示期为14个工作日。

  (5)内部审查。

  (6)核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注:外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深圳分所和外地会计师事务所迁移办公场所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专业从事工商注册,股权变更,代理记账等,有会计事务所的设立及转让收购需求可以联系  李经理   1521049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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