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 1 份)
2、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 / 土地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 1 份;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2份(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所占面积),可自行手绘或电脑绘制)(我方可提供)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方位示意图2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我方可提供)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 1 份;(我方可提供)
6、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资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 1 份; (我方提供)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1 份; (我方提供)
8、《授权委托书》 2 份; (我方提供)
9、《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我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