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且有相关行业背景或者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市场、客户条件;
2. 投资各方必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投资各方的资产总额与其认缴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额度相匹配;
3. 投资各方需要资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资各方真实、合法的资产证明、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 拟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且具备2至5名、担任过融资租赁企业高管岗位三年以上、有相关资历证明、且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
5. 外商投资比例不小于25%,可以是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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