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服务 » 律师事务所 » 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 发布日期:2018-06-19 15: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北京
  • 浏览次数66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北京顶言律所法律咨询电话:010-65360262/18601326218

网址:http://www.bjdylaw.com/

既然夫妻都离婚了,肯定是不会再为对方着想了,多为自己着想才是关键,所以在婚姻中所有的财产都会进行分配。有些夫妻在婚姻期间得到了一笔拆迁补偿款或是其中一方出了房屋的装修款,离婚时需要分配。

一、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

装修部分想要取得相应补偿,其前提是事先签订协议。北京公司法务和律师的区别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

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首付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

当然,签订此类协议之后,日后离婚分割方式也会因为出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是婚前全额现金付款买房,其二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第二种最为常见。

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这种利益可能和房屋本身有关,也有可能是安置居住权有关。

1、如果房屋属于私房的,即产权房,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安置对象,居住权人并不是被拆迁人。

这个时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分析一下了,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动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


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北京公司法务和律师的区别

妻俩结婚多年赚了很多钱,也付出了不少,这些费用财产并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够算清楚,建议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分配计算。在北京顶言律所有许多专业的拆迁纠纷的律师,离婚时装修款补偿或是分配拆迁补偿款时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bjdylaw.com/2018/gsfw_0612/498.html

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028-86751132;18080821639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010-65360262;18601326218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

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020-38856589;18102825651

盈兴法律咨询热线(重庆):023-86827607;17318410031

灵均法律咨询热线(武汉):027-88231986; 18162758581

光彩法律咨询热线(杭州):0571-85781398;13336142263

 
[ 商务服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 北京顶言律所
  • 已缴纳 0.00 元保证金
  • 资料认证  会员未认证
  • 联系人李律师(女士)  [关注]
  • 会员 [离线] [留言]   
  • 电话
  • 手机
  • 地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