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 |
16.1.1企业资产 |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
16.1.2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30人。 |
16.1.3企业工程业绩 |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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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 |
项; |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