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通道办理中医诊所代办、中医门诊部代办、口腔诊所代办、口腔门诊部代办、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代办、医疗美容医院代办,拥有行业专业审批人员数十名,熟悉各区医疗政策,为您医疗机构选址、医疗机构立项、医疗机构验收、医疗机构材料撰写提供优质的代理咨询服务。
温馨提示: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一式1份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 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 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 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 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 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3.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4. 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比例、面积、房屋用途等)。
5.方位图(应详细具体,图文并茂,标明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
6.医疗机构房屋土地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房屋或土地产权及使用方面的证件、证明和协议等)。
7.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办医疗机构应提交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样式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