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方股东是自然人的
1.更换名称后的有效证件公证认证(香港、台湾自然人的只需要公证即可)
2.因为股东具有委派高管的职责,所以对原有的高管进行免职;再以股东新名称的名义对这些高管进行委派
3.外资企业公司章程
4.外资企业权力机构出具的决议或决定
5.涉及到外文文件的,需要由中国境内的翻译公司对其内容进行翻译
6.外资企业全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外资企业相关印章
(二)外方股东是公司的
1.更换名称后的开业证明公证认证
2.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公证认证(因为原油文件写的是股东旧名称,所以这份文件也需要进行相关修改)
3.外方股东的最新章程公证认证(因原来的章程写的也是旧名称,所有这份文件也需要提供)
4.与外国自然人担任股东一样,外方公司也是有委派公司高管的权利,所以对原有的高管进行免职,再以外方股东新名称的名义对这些高管委派
5.涉及到外文文件的,需要由中国境内的翻译公司对其内容进行翻译
6.外资企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外资企业全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外资企业相关印章
其实不难看出,不管外方是自然人还是公司,只要变更了名称,就得对已成立的外资企业进行相应变更;这种变更是一定要做的,不光光要在工商局进行相关审批;向商务部门也得做相适应的备案或审批(至于是备案还是审批,就得看您公司的经营范围而定了);当然:还有税务局里面的相关信息,银行的相关信息;这些都是配套使用的,只要一个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了更改,那么随之而来的所有的部门都得修改一遍。
有可能您觉得上边虽然说的很简单,但操作起来会很麻烦,这个您大可放心;我们拥有对外资企业从业十余年的经验,这些都在我们的服务范畴里面,只要您想做或者说只要您敢来我们就敢接;既然敢接我们就会使命必达。帮您处理好您所想要变更的一切,毕竟在这方面来说,不是我吹,我们是最专业的,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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