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部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申请丰台区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具备的前置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过程:受理——决定——审查——送达——许可
审批劳务派遣许可证准备材料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章程
4、申请报告(包括必要性,可行性,人员配备、服务计划等内容)
5、已设立的公司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未达到实收资本200万元的,需增资并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个月内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期不少于1年的租赁协议、房屋出租印花和租赁协议)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用途等
8、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信息;经办人信息
9、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10、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