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材料 Submissions: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名录各一份。
应注意的事项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我公司是北京市工商局批准备案成立的具有工商注册代理资格的企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及良好的人际关系,熟悉各部门行政法规及审批程序,公司拥有一批专业代理资格的高素质员工,以“诚信、优质、高效”地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