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处的定义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处只能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等相关活动。那么成立一家北京代表处都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呢或者说有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对待的呢?
北京代表处名称的组成方式:外国地区企业注册国别+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北京代表处,这样代表处的名称就组成了
首席代表:相当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年满18岁至今无间断简历,并提供4-5张1寸照片;中国自然人担任首席代表的还需要提供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业务范围:相当于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但是呢对于代表处而言业务范围只能写: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驻在场所:相当于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北京代表处的驻在场所要求是实际租赁的,也就是说不能找相关的挂靠地址进行实际注册
驻在期限:相当于有限公司的经营年限,但是呢北京代表处的驻在期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的外国企业有存续期的,是不能超过外国企业的存续期限;第二种就是外国企业没有存续期的,北京代表处的驻在期限不能超过20年。
这里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要想在北京成立北京代表处,外国地区企业要成立满2年且是营利性的单位,才可以在北京申请代表处。
那么成立一家北京代表处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 外国企业开业证明
2. 外国企业章程
3. 外国企业股东名录、董事名录
4. 外国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出具的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
5. 首席代表、代表的委任函
6. 与外国企业金融往来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 首席代表与代表有效证件
8. 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出具的申请书
以上这8个材料一部分都是要经过公证认证的;所谓的公证就是在外国企业的注册国家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认证呢就是在我国驻该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外交部做的认证。
同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证认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在这6个月里面您是需要办理完成相关的登记证的,如果没有办理完成那么实在抱歉您的公证认证就得重新出具了。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给您在北京代表处注册方面提供相关的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不了解的事宜想要问询,欢迎您拨打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