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京备案在京办公地址的要求和法人委托书要求
按照北京建委的要求,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市政、修缮等施工的外地建筑企业均应办理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帮助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了解进京备案流程及办理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选择机会,就是节省时间。选择我们同样是节省时间。有句话不是说选择不对努力白费。下面就简单的聊一下进京备案,解开您心中的迷惑。
备案每项办理流程与备案所需材料:
一、建管处政策法规宣讲及材料检查
(一)、新进京施工企业备案基本体所需资料:
1、企业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宣讲前需准备齐全,请根据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检查表编写,参考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政策法规及市场评价基础管理检查表)、(根据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记录表内容编写缺一不可);
(二)、新进京施工企业备案所需证照资料(政策法规宣讲时带齐)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法人的签字和公章);
5、施工进京备案企业在京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产复印件)。
二、建管处对企业在京办公场所现场核查(各省建管处方式不同,现场为实),核查主要注意在京地址的真实性,在京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是否有办公用品及设施(需要现场拍照)。
三、北京市住建委电子账户注册及相关资料登记
一、在北京市住建委网上注册企业的电子账户,然后填报施工进京备案企业信息备案信息
1、进入建委主页之后, 然后进入“外省市来京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系统”。
2、所要求证照必须原件扫描上传,完成填报施工进京备案企业相关信息提交工作流,如有填写不对的地方可以自行点击“退回”按钮修改;
3、提交之后联系建管处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备案表格及建造师备案表;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身份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应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公章应清晰可辨。
四、建管处书面材料证照核对、审验证照和资料
(一)、企业内容。
(二)、人员信息。
(三)、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备案表。
(四)、注册建造师备案申请表原件。
五、建委网上资料、书面材料及证照复审
持在建管处审核的所有资料到北京服务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后领取《档案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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