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和郭靖2008年1月结婚,2014年生育一子。黄蓉家境优渥,没有工作,两个人经常因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不同发生争吵。孩子出生后,两人在育儿上的分歧进一步恶化了双方的关系。于是,黄蓉通过法院起诉,坚决要与郭靖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黄蓉及郭靖感情基础很好,双方家庭相处融洽。但是郭靖爱说道,令黄蓉十分厌烦。在与郭靖沟通过程中,郭靖对婚姻依然抱有希望,于是法院通过调解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在调解过程中,黄蓉明确表示自己与郭靖三观不合,自己在婚姻中十分痛苦,坚持要离婚,并诉称夫妻感情不和对孩子成长将产生不利影响。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同意黄蓉与郭靖离婚,婚生子张小弟由黄蓉抚养,郭靖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
总结:
对于夫妻感情基础较好的离婚案件,双方应尽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这样不仅能实现快速离婚的诉求,还能在调解过程中促成双方的良性沟通,让双方平心静气地分手,为日后共同抚养孩子奠定良好的感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