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资料如下:
1、外省进京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进京施工介绍信(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在京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
7、发包单位的发包意向文件或投标邀请书原件;
8、企业在京管理人员花名册(出具当地的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进京作业人员构成、籍贯、身份证编号、安培训信息及持证资格等状况的人员花名册,提供作业人员岗位技能证书及劳动合同书原件。
9、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党团工会组织情况;
10、在京经营场所证明(一年以上租房协议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11、企业相关工作制度施工总承包、专项承包企业提交的工作制度包括:在京基本工作体系、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劳务分包企业提交工作制度包括:在京基本工作体系、劳务用工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含施工队长)及劳务作业人员构成和队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