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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发布日期:2019-12-21 22:3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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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备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要求,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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