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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研究院设立条件

  • 发布日期:2021-01-19 11: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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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民办研究院设立条件 民办研究院变更 民办研究中心设立条件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6-1110-3271 vx同步

 

一、设立民办研究院、研究院中心的要求:

1.提供公司名称,予以查明登记

2.提供可供实际核查的地址

3.研究院要求实缴资金50万,研究院中心30

4.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三名理事,其中要求理事长和副理事长是京户

5.1名监事和2名有教授职称的人员

6.书写研究报告

二申办研究所需要提bai供一下资料:

1)成立的必要性duzhi可行性;

2)宗旨和业务范围;

3)活动dao地域及活动方式。

4)开办资金和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

5)承认我会章程,要求我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6)举办单位名称或举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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