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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买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
2、办理每月增减员及劳动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请;
3、负责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的办理及生育津贴的领取;
4、负责企业工伤事故理赔手续办理;
5、为企业提供社保知识的咨询服务;
6、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7、办理与社会保险及劳动用工手续相关的其他事务。
社保代理的流程
1、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个人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 依据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提出社保代理方案: 根据不同用人单位、个人的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社保代理方案;
4、洽谈方案: 代理公司与被代理人研究、协商社保代理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社保代理方案;
5、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6、收集被代理人公司的资料、信息并加以整理;
7、前往社保局办理手续,进入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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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签证买保险,。低40元,拒签全退! | 出境旅游与鬼门关擦肩而过 | 一年480元的重疾险,划算! 社保代理委托协议书添加时间:2011-12-21 关键字:社保代理
社保代理机构(以下称甲方)和**公司或个人(以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受乙方委托,依据**市颁布的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聘用人员代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2. 向乙方及时宣传**市有关人事劳动政策的规定并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3. 不负责乙方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责任:
1. 需配置一名专职负责人员,协同甲方共同办理好本单位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及相关业务;
2. 按办理社会保险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3. 如不按期缴费以及出现瞒报、错报、误报等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解散、破产、撤消、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办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1) 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单位缴纳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500元/年;
(2) 在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超出一人在500元/年的基础上加收10元/年;
(3) 非本中心存档人员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40元/年;
(4) 非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00元/年。
6. 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当年的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三、协议中止与解除。
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有权拒付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2.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日不交服务费,甲方则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代理服务;
3. 乙方因故需中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四、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