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文件
要求:申请的文件必须是正文表达清晰、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⑵《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要求: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首页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一表的下方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资料一致.
⑶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省环保厅或地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
⑷现有或拟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要求:以表格的形式汇总,项目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活度或技术参数、所在工作场所、用途、生产厂家和时间、类型等基本信息.
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清晰,且应在有效期内,年度检验记录齐全有效,申请项目应在经营范围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设立专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文件
要求:提供本单位下发的设置该机构正式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并与本单位目前实际情况相符.
⑺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的合格证
要求:提供合格证的复印件,合格证必须由颁发,内容真实有效,复印清晰.
⑻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要求:辐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①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②辐射设备维护、维修制度;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④执行"放射源转移、转让、收贮"等备案制度;⑤人员培训制度;⑥辐射人员岗位职责;⑦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⑧重大辐射
事故应急预案;⑨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
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录
要求:台账记录应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⑽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相关资料
要求:产生放射性"三废"的单位需要提供此材料.
⑾辐射工作场所"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