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业务类型广泛:
金交所的业务范围包罗万象,主营业务有四类: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融资类业务、中介类业务
金交所交易的金融资产多数属于非标资产。其他包括应收账款、股权债权投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
1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
金融资产交易: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
非标资产交易: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银团贷款、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定向债权投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
2权益转让类业务
主要是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和各类非标资产的受(收)益权,如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等。
3融资类业务
主要以定向融资工具/计划、委托债权投资、私募债等的形式存在。
4中介类业务
地方金交所作为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展示等中介服务。如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出的同业专区,专门从事同业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信息撮合业务。
从目前来看,金交所的主要交易模式是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和定向投资计划。
今年1月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基本堵死了银行资金通过资管产品输向企业的路子,因此各大融资方和金融机构转向了金交所,挂牌发行固收类直接融资产品。
定向融(投)资计划
定向融(投)资计划,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权性固收产品。
发债主体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债券,每款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金交所在其中的角色
1、金交所为定向融资计划的备案机构,允许备案才能募集;
2、设立独立的监管账户,托管在交易所;
3、对发行人尽调,并且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4、定向融资计划发行完成后,需在金交所登记共同管理;
5、定向融资计划需通过金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
6、督导发行人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以按时兑付;
7、必要时协助投资者进行维权。